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公安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综合管理)第14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6:13:49 浏览次数:
处罚种类:停止举办、罚款、警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一条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 7、营业性场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处罚种类:停产停业、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 8、营业性场所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处罚种类:停产停业、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 9、营业性场所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处罚种类:停产停业、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 10、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仓库、娱乐场所等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处罚种类:停产停业、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 11、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销售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合格的消防产品的 处罚种类: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 12、安装、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的单位,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进行安装、维修、检测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 13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六条 14、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 15、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 16、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 17、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 18、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 19、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 20、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 21、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备、器材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 22、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 2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有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处罚种类:停止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五条 24、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 处罚种类: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九条 25、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条 (四)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行政处罚(共199项)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处罚种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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