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公安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综合管理)第14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6:13:49 浏览次数:
12、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第111 13、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第110 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备案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3)《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第三条 (二)西和县建设局行政处罚(共199项) 1、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地位置、面积、范围或使用性质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2、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 (2)《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八条 (3)《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3、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城市规划区内挖砂取土、堆弃废渣垃圾、围填水面以及进行其他改变地貌活动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活动、限期恢复地貌、罚款 法律依据: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九条 4、非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河堤洪道、高压供电走廊、微波通道和压占地下管线等进行建设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拆除 法律依据: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四十条 5、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建设、罚款 法律依据: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2)《甘肃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三条 6、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吊销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5)《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6)《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7)《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7、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4)《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5)《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8、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4)《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5)《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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