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公安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综合管理)第14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6:13:49 浏览次数:
46、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六条 (3)《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4)《甘肃省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办法》第十四条 47、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核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48、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49、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3)《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4)《甘肃省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细则》第五十五条 (5)《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50、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六条的 (3)《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4)《甘肃省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办法》第十四条 (5)《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51、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 (3)《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52、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警告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2)《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3)《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53、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54、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5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56、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3)《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57、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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