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公安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综合管理)第14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6:13:49 浏览次数: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18、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19、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0、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或者不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2、基层法律工作者故意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决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的、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8、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乱纪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9、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人员或者行政执法人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西和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 4、《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处罚(共19项) 1、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3)《陇南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三十一条 2、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