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公安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综合管理)第14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6:13:49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3、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4、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5、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6、虚列投资完成额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7、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8、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9、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10、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11、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1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13、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14、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15、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16、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17、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18、对社会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违反国家规定的执业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19、被检查社会审计组织违反本规定,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或者拒绝或拖延提供与监督检查有关的资料.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二)行政强制(共1项) 1、封存认为被审计单位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西和县环保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条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 12、《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