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公安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综合管理)第14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6:13:49 浏览次数: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 法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理》第二十三条 7、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8、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条 (5)《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6)《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一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六条 9、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十四条第二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 10、拒绝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或拒领《排放许可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11、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12、未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安装总量控制监测设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13、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6)《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14、逾期未完成污染物削减量以及超出《排放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15、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6)《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16、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17、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18、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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