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发改委等14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经济管理) 第2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7:10:12 浏览次数:
西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发改委等14个 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经济管理) 第2号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19号)和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经2006年11月22日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核确认,现将县发改委等14个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依据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未经公布依据的行政执法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 并可向县政府反映情况。各部门对新出台的执法依据和这次梳理遗漏的执法依据要及时梳理上报,补充公布。 附件: 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水利电力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农牧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交通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经济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水土保持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粮食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地质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物价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电力局行政执法依据 西和县乡镇企业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