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
发布时间:2007-1-16 17:17:40 浏览次数:
二、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7项) 1、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2、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法律依据: (1)《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甘肃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第四条 4、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5、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6、农用拖拉机登记及驾驶证的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7、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的核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176 (二)行政处罚(共56项) 1、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处罚种类: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并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2、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 处罚种类: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种子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3、经营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三条 4、经营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三条 5、伪造、涂改标签者实难、检验数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三条 6、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三条 7、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末按规定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三条 8、无兽药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生产,经营假劣兽药、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擅自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品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兽药和违法所得、生产设备、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罚款 法律依据: (1)《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兽用药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9、兽药说明书和标签和标志未经批准,兽药包装上未附的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兽药和违法所得,生产设备,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罚款 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10、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和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11、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药处方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 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1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包装或附具的标签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销售,罚款 法律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13、不具备规定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饲料的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十六条 14、生产、经营已经停用、禁用或者淘汰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5、不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16、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 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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