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
发布时间:2007-1-16 17:17:40 浏览次数:
10、《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11、《甘肃省节约能源监察规定》第五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设立煤炭网点审批 法律依据: 《甘肃省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第五条 2、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合理性专题论证审查及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甘政发[2005]38号)序号14 (二)行政处罚(共5项) 1、对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产权转让的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负有责任的人员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2、对违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规定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和责任人员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四十六条 3、对未经审查批准擅自从事煤炭经营的;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甘肃省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4、对在煤炭产品中掺杂、以次充好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甘肃省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5、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的;未按规定改造淘汰耗能高的设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五条 (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共9项) 1、所属企业新办法人实体审核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2、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 3、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九条 4、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评估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审核确认、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5、设立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审核 法律依据: 《甘肃省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第五条 6、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审核申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7、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8、设立煤炭零售网点审批 法律依据: 《甘肃省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第五条 9、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西和县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律授权组织 (二)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 3、《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第三条 4、《美容美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5、《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 6、《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第四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设立内、外贸社团审核 法律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公告》(甘政发[2005]38号)序号358 2、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 《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二)行政处罚(共13项) 1、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的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屠宰的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3)《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2、定点屠宰厂(场)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3)《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3、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 处罚种类: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五条 (3)《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