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教育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社会事业) 第3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7:18:47 浏览次数: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5、无理中止演出或者以假唱、假冒他人名义手段弄虚作假,进行欺骗性演出的。 处罚种类: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一年内禁止参加营业性演出活动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16、擅自接纳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组织的演出或者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17、致使演出秩序混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18、侵吞募捐演出收入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9、擅自聘请未事先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的人员或者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个人参加营业性演出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0、未经本单位同意擅自参加营业性演出的个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21、个体演员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2、出租、转让《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3、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法律依据: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4、营业性文艺演出表演团体不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核准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二十六条 25、擅自举办组台演出或者擅自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及外国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26、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擅自举办演出的,或者进行演出宣传、出售演出门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7、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餐馆场所和其他场所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未按规定备案的;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未将演出节目资料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核准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28、提供虚假文件,骗取《演出证》或者演出批准文件的 处罚种类:吊销《演出证》或撤销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29、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娱乐项目,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未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且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审核手续后,逾期不办理审核手续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30、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1、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2、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或者未经依法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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