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教育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社会事业) 第3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7:18:47 浏览次数: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3、提供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的娱乐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4、提供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5、娱乐场所组织的表演活动或者播放的曲目以及演播的屏幕副面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的;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5)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 (6)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没收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条 36、游戏机内设计、装置的游戏项目中含有下列内容的: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的;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5)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 (6)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条 37、经批准的歌舞娱乐场所,半年内未能营业 处罚种类:注销《娱乐场所文化审核证》 法律依据: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8、出版含有下列内容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下列内容的音像制品的: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39、音像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40、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41、音像出版单位未在其他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42、音像出版单位未依照《音像制品管理体制条列》的规定送交样本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43、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44、从事光盘复制的音像复制单位复制光盘,使用未蚀刻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激光数码储存片来源识别码的注塑模具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45、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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