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教育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社会事业) 第3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7:18:47 浏览次数:
4、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5、幼儿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6、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7、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8、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 处罚种类:撤销、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9、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 处罚种类:考试无效、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七十九条第二款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10、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11、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12、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13、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14、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15、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16、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17、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18、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 处罚种类: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法律依据: (1)《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19、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处罚种类: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法律依据: (1)《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三)其它具体行政行为(共1项) 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八条 西和县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四条 4、《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条 5、《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五条 6、《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7、《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二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4项)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