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教育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社会事业) 第3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7:18:47 浏览次数:
2、《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条 3、《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三条 4、《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5、《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6、《有线电视管理规定》第四条 7、《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 8、《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 9、《有线广播电视舆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 10、《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11、《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1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1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三条 1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15、《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5项) 1、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人及终止备案 法律依据: 《电影管理条理》第四十一条 2、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电视节目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备案到管理项目的公告》(甘政发[2005]38号)序号418 3、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的审批 法律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理》第四十一条 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 法律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备案到管理项目的公告》(甘政发[2005]38号)序号428 5、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审批 法律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备案到管理项目的公告》(甘政发[2005]38号)序号435 (二)行政处罚(共20项) 1、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工程竣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八条 2、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播映反动、淫秽以及妨碍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自制电视节目或者录像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九条 3、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没有完整地直接接收、传送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的新闻和其他重要节目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条 4、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设备、片目、播映等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没有按月编制播映节目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一条 5、未获得许可证私自开办有线台、有线电视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六条 6、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播放未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的录像制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 法律依据: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二十四条 7、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播放带有禁止播放内容的节目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 法律依据: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二十七条 8、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罚款 法律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9、擅自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九条 10、未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接收对象范围等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罚款 法律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十一条 11、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罚款 法律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12、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而承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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