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教育局等1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社会事业) 第3号
发布时间:2007-1-16 17:18:47 浏览次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七条 3、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十三条 4、复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十四条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7项) 1、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社会团体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2、封存被限期停止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格 3、县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账户备案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4、县以上社会团体印章、账户备案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5、撤销弄虚作假骗取的收养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6、撤销受胁迫产生的婚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 7、新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的备案 法律依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八条
主题词:行政事务 行政 法制 公告 ————————————————————————————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 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26日印发 ————————————————————————————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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