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11-00008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4-09-06
发布机构: 西和县人民政府 号:
称: 《西和商业广场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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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商业广场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解读

文章来源:西和县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09-06 11:08责任编辑: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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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和商业广场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加快推进西和商业广场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

二、基本原则

西和商业广场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应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科学规划、同步建设;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开公正、依法征收的原则。

三、征收人及征收部门

(一)征收人:西和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征收人)

(二)征收部门: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征收部门)

(三)实施单位:西和县西峪镇人民政府、西和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方案》的主要任务

《方案》主要任务包括3部分。

一是被征收房屋相关事宜的认定。包括被征收房屋权属的认定、商业用房的认定、被征收房屋面积的认定、征收范围内的人口与户籍的认定4项举措。

二是征收房屋评估机构选定方法及步骤。包括房屋评估机构的选定方法、房屋评估步骤等2大任务。

三是征收补偿安置方式、补助标准及过渡方式。包括补偿安置方式、产权调换比例标准、不纳入产权调换范围情况、返迁安置面积不足或超出面积补差、搬迁补偿、补助和过渡方式等7项举措。

、法律责任

(一)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人依照本《方案》规定,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腾退房屋的,由征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依法征收土地房屋工作,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房屋征收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过程中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房地产评估机构或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结论或评估行为违法违规的,由有关行政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和商业广场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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