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3-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5-03-05
发布机构: 西和县人民政府 号: 西政办发〔2025〕7号
称: 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词:

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西和县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03-05 10:13责任编辑: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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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

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西有关单位:

在县十届人大次会议和政协西和县十次会议期间,由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并交县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38件政协委员提案30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是人大和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和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参政议政的重要体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办的责任制度。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经常跟踪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政府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办、现场检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全程跟踪督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明确要求,提高质效

(一)县政府已将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照各单位职责确定了主办单位、会办单位(见附件1、2)。各承办单位接到交办通知后,要认真研究,对与本单位职能有关的内容要认真办理,不得相互推拖。对确实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协调意见,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后,视情况重新确定办理单位。对于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主办单位要主动与会办单位沟通协商,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二)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理原则,认真研究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和委员看到阶段性的办理结果。

(三)建议和提案办理前要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准确把握代表和委员意图,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办理过程中要采取电话询问、登门走访、座谈协商等方式,与代表和委员积极沟通,完善办理措施,提高办理质量。代表或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或提出异议的,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和委员联系,详细了解原因,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二次办理,并在1个月内办结。

三、优化程序,规范答复

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一般应在接到交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个别难度较大的,最不得超过6个月。并按要求做好答复工作:

(一)由多个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会办单位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报送承办任务办理情况,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协商一致后,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并抄送会办单位。

(二)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应将办理结果同时答复每一位代表和委员。

(三)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在主送人大代表的同时,抄送县人大代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在主送提案委员的同时,应抄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和县政府办公室。

(四)对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完毕,应先作简要答复,说明原因,办理完毕后再正式答复。

(五)书面答复意见行文格式要符合规定要求(格式见附件34),并加盖单位公章。答复时使用函件文体,并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出办理结果类型已经解决的标“A”;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B”;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


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标“C”。

(六)答复要有针对性,客观反映办理结果,措施和数据要实事求是,力求文字简练、条理清晰、态度诚恳。

(七)各承办单位在寄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时,应附送《征询意见表》(见附件5、6),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

 

附件1.西和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表

2.政协西和县第届委员会第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表

3.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答复文件样式

      4.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样式

      5.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样式

      6.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样式

     附件.doc

 

 

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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