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和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西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西和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及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西和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不断加强县级文物单位保护与管理,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文化传承、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我县文物工作新局面。
附件:1.西和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西和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西和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西和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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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年代 |
类别 |
地址 |
|
1 |
常安寺遗址 |
明—清 |
古文化遗址 |
何坝镇何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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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和县旧县衙 |
清—民国 |
古建筑 |
汉源镇北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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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孔家大院 |
清光绪二十二年 (1896年) |
古建筑 |
汉源镇北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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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和县城隍庙寝宫 |
清同治十三年 |
古建筑 |
汉源镇南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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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崖村水磨房 |
清康熙十年 |
古建筑 |
太石河乡白崖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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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祈祷有感碑 |
明万历四十六年 (1618年) |
石窟寺及石刻 |
十里镇青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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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龙兴寺 |
民国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稍峪镇碑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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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红二方面军右路纵队驻地旧址 |
1936年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太石河乡崖湾村 |
|
9 |
花石村无名烈士墓 |
1949年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卢河镇花石村 |
附件2
西和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与建设控制地带
一、古文化遗址
常安寺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外向西延伸5米,东边以何坝镇卫生院为界,北面以路为界,向南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西延伸5米、向南延伸3米,向东、向北不延伸。
二、古建筑
西和县旧县衙
保护范围:以四周外墙(护栏)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延伸3米、向北延伸5米,向南、向西不延伸。
孔家大院
保护范围:以四周外墙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分别延伸5米。
西和县城隍庙寝宫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至城隍庙外墙墙基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分别延伸2米。
白崖村水磨房
保护范围:以水磨房(中心点坐标:东经105°9′53.08″,北纬33°40′41.01″,高程1313米)外墙墙基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分别延伸10米。
三、石窟寺及石刻
祈祷有感碑
保护范围:以碑(坐标:东经105°20′19.76″,北纬33°51′32.74″,高程1678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10米,向南延伸1米,向西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北各延伸5米,向南、西不延伸。
四、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龙兴寺
保护范围:南北长50米、东西宽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分别延伸8米。
红二方面军右路纵队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以宅院围墙外墙墙基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西各延伸2米,向南、北不延伸。
花石村无名烈士墓
保护范围:以墓(坐标:东经105°25′16.0″,北纬33°57′42.01″,高程1775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分别延伸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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