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5-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6-05-26
发布机构: 西和县人民政府 号: 西政发〔2026〕16号
称: 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和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词:

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和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西和县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6-05-26 17:06责任编辑: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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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西和2026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西和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21

(此件公开发布)


西和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指导土地供应科学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2026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8宗53.9234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宗2.3068公顷,占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4.28%;公用设施用地6宗3.9334公顷,占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7.29%;交通运输用地4宗2.6313公顷,占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4.88%;住宅用地3宗5.5577公顷,占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10.31%;商服用地9宗7.3684公顷,占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13.66%;工业用地11宗31.7325公顷,占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58.85%;特殊用地1宗0.3933公顷,占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0.73%(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我县人口结构、居民住宅需求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3宗5.5577公顷,全部为供应商品房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详见附件3、附件4)。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闭环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供应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实现从计划到方案、公告、交易、公示、合同再到巡查等各个环节的有效关联,支持全业务环节统一管理,确保计划规范实施。

(三)加强日常监管。供应计划发布后,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稳定土地市场预期,有效引导合理需求。各乡镇政府及县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严格用途管制,确保用地单位按照供地用途开发利用土地。

 

附件:1.西和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西和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清单

3.西和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4.西和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西和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地

类型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业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特殊

用地

合计

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住房用地

宗地数

38

9

11

3

 

 

3

 

4

6

4

1

供地

面积

53.9234

7.3684

31.7325

5.5577

 

 

5.5577

 

2.3068

3.9334

2.6313

0.3933

    注:商品房用地包括商品住宅兼容商业设施用地、限价房(教师安居住房)用地;其他住房用地主要为异地搬迁安置住房棚户区改造等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学校、医院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3

西和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附件2

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清单

序号

土地用途

拟供面积
(公顷)

拟供面积(亩)

宗地座落

备注

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1.6405

24.61

汉源镇朝阳村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0.2417

3.63

稍峪镇符庄村

 

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0.1829

2.74

卢河镇陈山村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0.2417

3.63

稍峪镇符庄村

 

小计

2.3068

34.61

 

 

5

公用设施用地

0.1347

2.02

西和县工业

集中区

 

6

公用设施用地

0.0287

0.43

十里镇青羊村、姜席镇段集村

 

7

公用设施用地

0.3000

4.50

稍峪镇杜河村

 

8

公用设施用地

0.1667

2.50

卢河镇陈山村

 

9

公用设施用地

3.0000

45.00

卢河镇陈山村、兴隆镇崔马村

 

10

公用设施用地

0.3033

4.55

西峪镇张庄村

 

小计

3.9334

59.00

 

 

11

交通用地

0.3260

4.89

兴隆镇麻池村

 

12

交通用地

0.5300

7.95

汉源镇朝阳村

 

13

交通用地

0.1053

1.58

石堡镇苏团村

 

14

交通用地

1.6700

25.05

石堡镇刘庄村

 

小计

2.6313

39.47

 

 

15

居住用地

0.9249

13.87

汉源镇黄磨村

 

16

居住用地

3.6867

55.30

西峪镇叶大村

 

17

居住用地

0.9461

14.19

西峪镇上坪村

 

小计

5.5577

83.36

 

 

18

商服用地

0.2395

3.59

石峡镇双庙村

 

19

商服用地

0.154

2.31

石峡镇双庙村

 

20

商服用地

1.385

20.78

石峡镇双庙村

 

21

商服用地

0.47

7.05

西峪镇上寨村

 

22

商服用地

1.4411

21.62

兴隆镇麻池村

 

23

商服用地

0.1627

2.44

大桥镇郭坝村

 

24

商服用地

0.225

3.38

何坝镇北沟村

 

25

商服用地

2.9274

43.91

西峪镇上坪村

 

26

商服用地

0.3637

5.46

西峪镇小杜村

 

小计

7.3684

110.54

 

 

27

工业用地

2.2414

33.62

西和县工业

集中区

 

28

工业用地

1.0033

15.05

石堡镇苏团村

 

29

工业用地

1.3333

20.00

西和县工业

集中区

 

30

工业用地

3.1398

47.10

六巷乡上巷村

 

31

工业用地

6.1904

92.86

西和县工业

集中区

 

32

工业用地

7.6849

115.27

西和县工业

集中区

 

33

工业用地

1.1260

16.89

十里镇十里村

 

34

工业用地

2.0987

31.48

石堡镇刘庄村

 

35

工业用地

3.2093

48.14

西和县工业

集中区

 

36

工业用地

2.8000

42.00

西和县工业

集中区

 

37

工业用地

0.9053

13.58

兴隆镇下川村

 

小计

31.7324

475.99

 

 

38

特殊用地

0.3933

5.90

石堡镇刘庄村

 

总计

53.9235

808.85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④=⑤+⑥,且④≥①*10%。

 

 

 

4

土地用途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

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序号

宗地数

3

3

 

3

 

 

 

 

面积

5.5577

5.5577

 

5.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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