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2025年第2号总林长令
西和县总林长令
第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8311”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2025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令》(甘肃省总林长令第5号),《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陇南市总林长令第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发出如下命令:
一、压实层级责任,筑牢防火根基。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牢属地防火责任,从严落实森林草原防火“8311”机制,落细网格化责任制,压紧压实镇村两级干部、相关林场、林业站、生态护林员等各方责任。全县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相关部门履行协同责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巡护频次,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指导,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在节假日、高火险天气等关键节点,各级林长要带头下沉一线,加密巡林频次,强化源头治理,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全覆盖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紧盯春节、清明春耕生产等重点时间段,聚焦烟花爆竹燃放、焚烧祭祀用品等高危行为,对重点区域、林缘结合部开展“敲门行动”,确保每个家庭成员知晓防火常识和违禁要求。紧抓春耕备耕关键节点,针对性上门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宣传,采取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讲清“禁止烧荒点坡烧秸秆,违者必究”的要求,坚决遏制因烧荒烧秸秆、违规用火引发的火灾火情。同时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利用融媒体中心、乡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林区出入口、交通要道增设防火宣传牌,针对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结合重点时段用火特点普及禁燃禁放,文明祭祀相关知识,确保防火知识户户知晓、人人掌握。及时曝光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尤其突出春节、清明期间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祭祀用品引发火情的案例,以身边事警示教育群众、震慑违规用火行为。
三、严控野外火源,守住安全底线。要在重点林区入山口、林区道路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出入口设置防火检查站,统筹安排林场、林业站、村组干部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全面推广使用“防火码”,劝离非必要进入林区人员,严禁火种带入林区,切实强化林区及林缘结合部人员动态管理;同时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规定,规范用火审批流程,重点加强祭扫、农事、林区施工生产及景区野外用火的全过程监管,从源头上堵塞火灾隐患漏洞;对发生的任何火情,无论火势大小,均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格问责倒逼防火责任落实。
四、深化隐患排查,实现动态清零。要紧盯重点关键时间节点,认真研判分析、调度会商、安排部署,组织防火工作小分队、护村巡逻队,对重点区域,田间地头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各村特殊人群管理。健全源头治理、风险管控工作体系,扎实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输配电线路隐患排查、违规用火查处等专项行动,聚焦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防火区内村庄、学校、医院等重点地段和重要设施,及时清除周边枯枝、落叶、杂草等可(助)燃物,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确保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
五、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要指导各村成立应急小分队,配备必要的工具,建立镇村组、林场、林业站防火联动机制。各类扑火队伍要落实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要求,定期检查维护防灭火设施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补充蓄满消防用水。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和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加强驻防和带装巡护,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火情火灾,迅速组织开展扑救,把森林草原火险降到最低程度。
六、严格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送。防火期内,全县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机构和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杜绝脱岗、漏岗和虚报、迟报、瞒报火情等情况。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扑报同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各乡镇第一时间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漏报,防止信息倒流。
七、加强督查问责,确保令行禁止。县林长制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向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或警示函,必要时启动约谈督办程序,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火,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严格按照规定查清原因、评估损失,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
县应急局电话:6691918
县自然资源局电话:6624808
县级总林长:张立平
范登奎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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